释义 |
法律主观: 被执行人死了其个人房产可以抵债。被执行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执行其名下遗产用于抵债清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四条 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