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1、和执行员沟通,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2、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 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 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 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 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