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工程验收合格应以下列文件为标准: 1、质监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验收组各方形成的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但质监站有其他相反意见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