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之后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协议一式四联,分别为“学校留存联”、“用人单位留存联”、“学院留存联”和“学生本人留存联”,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