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民政局不给办领养手续 |
释义 | 如果您的条件符合当地民政局的规定,却不予办理的,可以投诉到当地的市政府。也可以起诉到当地的法院。收养需要当事人到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取得领养证,才是合法收养。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