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的二审又称为上诉程序,夫妻进行离婚诉讼,对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需要写名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一般情况下,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法院最终判出的判决结果,说明二审的上诉已经完成。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通常情况下维持一审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法定判定离婚的情形,建议等一审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