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是被保险人开车就不理赔吗 |
释义 | 不是本人开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也需要理赔,但是如果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证、驾驶人醉酒驾驶,或者被保险人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进行追偿。 不是被保险人驾车出险可以理赔,具体理赔方法: (1)开别人的车出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当事人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3)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保险公司理赔注意事项: 1、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2、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新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3、影响理赔效率的因素:当天的保险公司的人员配备;理赔时报案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理赔事件的复杂性;合同相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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