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的条件,十万彩礼一般是全额返还。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不需要全额返还彩礼,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返还彩礼的前提必须构成法定的条件。如果说当事人要求另一方返还自己当初按照习俗所给付的财力的话,属于以下的几种情形,法院是应当对其行为给予支持的: 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确实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生活在一起的; 3、在结婚至亲因为要给彩礼,而造成给付方生活出现困难的。 第2、3种情形,应该是以双方要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