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共同发布2014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新标准将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序号 赔偿项目 标准(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