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行政许可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吗 |
| 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确认是行政许可吗不一样,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企业登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交通警察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因为行政确认认定的是事实,所以即使申请的时候手续不全或者程序不完整,但是只要认定的事实是正确的,行政确认就是有效的。比如,甲乙两家之间出现土地使用权纠纷,甲的儿子申请权属确认,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操作确认了土地使用权归甲家所有,后来发现甲的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申请资格,但此时的土地所有权权属认定并不因此无效或被撤销。因为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的认定是对一个事实情况的确认,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并不影响客观事实的真实性。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一般为外部行政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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