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我借钱给别人,对方不还钱,不接电话,不接信息,有借条,金额超过7万 |
释义 | 在别人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应当携带身份证、起诉状以及副本。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强制措施进行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想了解一下网上借钱给朋友,对方不还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我可以选择报案吗? 法律分析:一方有借条,对方不还钱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但是若仅是一般的债务问题,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受理。借条属于借贷关系,属于合法权益,您可以选择向公安主张您的相关权益,公安作为治安管理者会了解您的情况;但是想真正的解决您的问题最终应该会建议您起诉至法院,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法院对您的借条进行审理判决您胜诉后,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只能等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前男友欠我闺蜜的钱不还,一拖再拖,现在信息不回,电话不接,该怎么回来 前男友欠钱不还,应按照下列步骤来走法律程序:先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再开庭审理,由当事人举证、陈述和质证;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予受理的,则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别人借钱不还,现在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该怎么回来? 欠钱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可以通过起诉办法处理。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收回债务人的借款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1、及时保留交易凭证和有关证据;2、避免债权超过诉讼时效;3、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胜诉且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未还款,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微信借钱不还,现在不回信息不接电话 欠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借款人可以依法依法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然后书写起诉状,以欠款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起诉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有借条,别人一直不还钱 有借条但是对方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先找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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