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卫生行政复议的性质与效力应该
释义
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机关为解决行政争议而采取的具有一定司法性质的行政行为。卫生行政复议的效力并不是终局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病人及亲属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终局裁决。
随便看
公诉案件开庭被害人出庭吗
重婚我不告要不要坐牢?
受害人可以去监狱看人吗?
越秀区看守所详细地址?
一方在监狱法院一审会判离婚吗
四川成都二手房交易有哪些手续
四川成都二手房交易手续有哪些
四川成都二手房买卖手续是什么
四川成都市二手房交易手续有哪些
成都二手房交易手续有哪些
成都二手房买卖手续是什么
四川成都二手房买卖有哪些手续
成都二手房转让政策
四川成都市二手房买卖手续是什么
四川成都二手房交易有什么手续
四川二手房的买卖交易流程
四川二手房的买卖交易流程
四川成都二手房买卖有什么手续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手续是什么
成都社保卡在哪个银行办理
淘宝上卖鸡蛋需要食品许可证吗 -法律知识
野鸡蛋几个判刑 -法律知识
野鸡蛋几个判刑 -法律知识
退休年龄认定方法
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方法
hazardous negligence
hazardous substance
head
head a conspiracy
headborough
head constable
head downward
headed by
heading
headings and subheadings of the tariff nomenclature
headman
head-money
head money
headnote
Headnote
headnote
head nurse
head of a consular post
head of a county
head of a delegation
head of a diplomatic mission
head of a district
head of a family
head of a secret society
head of a state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11 1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