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护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及当事人权益: 1、诉讼时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贷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在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未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或者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或者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支持自己的主张。 3、私人贷款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但必须明确约定。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贷款。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利息不得依法保护。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获得高利润。如果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计算复利,则只返还本金。 4、贷款人知道贷款是为了非法活动,典型的例子是赌债,贷款关系不受保护。双方的非法借贷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名义出具的借据代为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不能证明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由夫妻共同偿还。 6、合伙期间,以合伙名义借款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贷款用于合伙的,由借款人偿还。 7、贷款抵押涉及房地产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不经法院审理,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果到期,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