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如果新证据对案件有重要影响,可能会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期间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专家和有关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并可以调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档案、证明、书证和物证等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的证据对案件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补充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七条:“证据是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能够表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因此,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如果发现新证据,应立即向法庭提交补充证据申请,并提供一份书面证明。法庭会根据证据的重要性和新颖性来决定是否接受补充证据,并在审理中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