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中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购房过程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 (一)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 一、订和定在合同有什么不同 订和定在合同以下不同: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定金”的这个“定”字,就意味着这个资金是双方明确要交易的,并且定金在法律上也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 “订”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 签署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二、定金与订金哪个可以不退 在定金和订金中,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三、订金的订字是可以退的吗 定金是不能退的,订金可以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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