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其病症是否已经影响到其辨认和控制的能力。如果已经影响,自然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立遗嘱的时候是清醒的,那么立遗嘱是有效的。 一、精神病人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精神病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重大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并不是所有的人均具有订立遗嘱的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订立遗嘱,其订立的遗嘱,应作为无效遗嘱对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立遗嘱人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立遗嘱人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要看该遗嘱是否符合遗嘱有效的要件,如果符合则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反之则无效: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离婚前写遗嘱离婚后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离婚前写遗嘱离婚后是否还有法律效应取决于: 1、如果在离婚前设立的遗嘱中对于财产进行了处分,但是在离婚时相应财产已经因离婚的原因进行处置分割导致有部分或全部遗嘱中写明的财产不再属于立遗嘱人了,那么遗嘱中对于上述财产不产生效力,相关继承人无权以遗嘱来主张上述财产的继承权利; 2、但是对于依旧属于立遗嘱人名下的财产,仍可按照遗嘱的指定进行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