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普通借款人来说,逾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借款逾期本质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还款。具体来说,当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谨旅型借款时限向发放借款的银行/金融机构等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借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镇尺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祥猜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