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事实婚姻,不需要离婚,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协商解除关系,也可以诉讼解除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夫妻同居期间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财产吗 同居情侣能请求法院分割财产的。但仅限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或者解决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且具体可以按照实物分割,难以分割的,采取折价、拍卖等方式分割。 二、非法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非法同居关系一般由当事人自行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是指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三、同居子女的抚养权归哪方 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但是,如果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即与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