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取得相应权利。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之一,不可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或担保其他债权。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抵押权也同时转让,受让人获得与债权相关的权利。抵押权是主债权的附属权之一,因此在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也会一并转让给债权的受让人。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或用于其他债权的担保。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也会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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