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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债权转让质权是否一并转移
释义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的,质权一并转移。
    一、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按什么行使质权?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著作权是否可以质押
    著作权可以出质。但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出质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权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
    三、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有哪些
    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如下:
    1、保证,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3、质押,质权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转让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权利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扣留处置的保证方式;
    5、定金,定金以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担保。定金支付方称为定金支付方,定金接受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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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