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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不及时缴纳公积金,我要贷款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单位因故未按时缴存公积金,造成申请贷款的职工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单位补缴全体职工欠缴的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并经管理中心相关部门确认后,可视同该单位职工已连续缴存公积金,购房职工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单位补缴公积金后,市民可以联系自己的贷款银行,由银行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贷处,审贷处将再次审核申请者的贷款材料,审核通过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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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8: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