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原告起诉撤销合同法院能否解除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告起诉撤销合同的,是否法院能解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原告起诉撤销合同的,对于符合撤销条件的合同,当事人通常可以请求法院,对无效的合同撤销并且解除该合同; 2、如果该合同不符合撤销条件的,那么就无法撤销。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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