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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动火证到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由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办理。有物管部门的,由物管部门审批;没有物管部门的,由消防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一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具体分为三级,即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签字,并报单位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下属车间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厂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级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下属车间领导审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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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