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强拿硬要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千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