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岗人员应该享受哪些合法权益? |
释义 | (l)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下岗人员有要求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书面通知权,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前,下岗人员有权对裁员条件、裁员方案进行了解和发表意见。(3)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后,在规定期限内录用人员下岗者可依法享有优先回单位权。(4)劳动者在法定条件下有拒绝下岗的权利。(5)下岗人员下岗后,有从用人单位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兼职人员是否一定形成劳动关系并享受合法权益呢 兼职属于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我国劳动法不鼓励未得到提供职业方同意的兼职。《劳动法》第十八条把采取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定为无效,因此兼职需要提供职业方和提供兼职方都同意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者如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2、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要有一定的学习和了解;3、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提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切莫冲动意气用事。当遭遇特别复杂情况时,建议到当地工会、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寻求帮助。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农民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相信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用极端手段。(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推诿,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可以请律师,没钱打官司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相应的帮助。 工伤职工应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职责?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维护在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工会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照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的规定,各级工会组织享有广泛的权利,如参与民主管理、签订集体合同和帮助、指导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监督劳动合同的解除、监督劳动安全卫生、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等。这些权利行使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职工的合同权益。因此,这些权利也是工会的职责。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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