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患病生活困难法院如何判决丈夫给付扶养费 1、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按照现有证据,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其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情形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