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房价变动影响合同的履行;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提起的诉讼;延迟交房办理过户登记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