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国务院颁发的国发文件精神,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聘满10年以上)年满55周岁,女工人(或工勤岗位)50周岁,社保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