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和三轮车相撞,机动车负担全部责任吗 |
释义 | 机动车和三轮车相撞,机动车负担全部责任吗 机动车和三轮车相撞,双方责任的划分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划分,在事故中属于机动车全责的机动车才承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以上就是对机动车和三轮车相撞责任划分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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