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得以未告知或者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隐瞒或者欺诈消费者,以不合理的方式捆绑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 《保险法》第九十六条:保险人不得以未告知或者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 -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保险人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隐瞒或者欺诈消费者,以不合理的方式捆绑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脑中风后遗症重疾险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拒绝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未经告知或者告知不实,或者采用不合理的方式捆绑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等,都会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拒赔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失,经营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