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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型糖尿病被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过失?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过失需综合考虑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的告知义务和保险公司在审核赔付时的义务。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核赔付时的义务,导致拒赔行为,就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及时对赔案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付保险金。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不得拒绝支付或者延迟支付。
    3.《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审核赔案,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保险金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审核赔付时的义务,如未履行而导致拒赔,就存在过失。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也需履行告知义务,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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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