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保单变更需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交强险保单的内容变更后,当事人应注意的问题有: 1、要注意变更的具体内容; 2、订立交强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投保人投保时,应当照实填写投保单,向稳妥人照实奉告重要事项,并供给被稳妥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驭证复印件。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和内容变更。(一)主体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化。这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投保人的变更,二是保险人的变更,三是被保险人的变更。投保人的变更在商事合同中是经常发生的,它的方式是通过保险单的转让来实现的。具体地讲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投保人一方主体变更时不需征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转让合同,它又可分为记名的和不记名的两种。记名的,投保人以背书形式转让;不记名的,投保人将合同交付给受让人就行。第二,投保人一方主体变更时,需得到保险人同意才能转让的合同。就是说,投保人一方变更主体应当经保险人同意才能有效。就保险人的变更而言,一般说来,在保险合同中较少发生。发生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险人因破产或政府的行政指令将保险转让给其他保险人,这一般不需得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同意。另一种是保险业务的正常转让,一般要得到投保人的同意。除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之外,保险合同关系人的变更,比如被保险人的变更,不仅很普遍,而且由投保人通知保险人一般情况下即可。(二)内容变更内容变更即合同中约定事项的变更,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事项的变更。这种变更,一般由投保人提出,经保险人同意后产生法律效力,一般采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准或者附贴批单的形式。 二、交强险的注意事项 交强险的注意事项包括: 1、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2、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等。 三、签订保险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注意的内容有: (1)注意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有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 (2)注意空白期的约定。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3)注意险种的选择。 (4)注意对自己的信息要如实填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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