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3年。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时间从通过认证获得证书当日算起,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获得通过才可以继续使用该标志,同时更改标志上的编号。 法律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 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 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