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必须要移动现场的车辆以方便抢救伤者的情况下,首先需要设法标明车辆或者伤者的位置,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予以留存,特别是需要对现场的事故痕迹加以保护,对于某些容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或者是散落物,应该使用身边方便获取的东西,如塑料布等加以遮盖,等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