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字的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否有效?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若一方不同意,无法解除。用人单位可在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下,通过预告通知程序解除合同,需证明两个条件: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或中止合同达成协议。劳动者可提前30天书面预告解除,或以下情形随时通知解除:试用期内、被强迫劳动、未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签字不能有效。只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一方需要进行撤销,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是无法进行撤销的,因此需要签字。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用预告通知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必须证明同时符合的两个条件: 1、要证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导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单位迁移、被兼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撤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就某一种情形出现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认识不一致,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裁定。 2、要证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即与劳动者要先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只有经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结语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签字是必要的。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有效撤销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撤销,那么无法进行解除。此外,当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预告通知程序解除合同。但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证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未能就变更或中止合同达成协议。劳动者解除合同也有条件限制,一般情况下需提前30天书面预告用人单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试用期内、被强迫劳动或未支付报酬等,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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