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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证明材料有哪些
释义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交下列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绝对不能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申领失业金吗
    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多少
    失业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旷工开除能领失业金吗
    因旷工被开除,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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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