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总工会疗休养规定 |
释义 | 工会举办的职工疗养院是职工的集体劳动保险事业,也是国家卫生保健事业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工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它的任务是接收患慢性病、职业病的职工疗养,降低职工的患病率,恢复与增强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职工的政治觉悟与生产积极性,为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服务。 法律依据: 《全国总工会疗养院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组织好疗养生活是进行整体综合治疗的基础和疗养员恢复健康的重要条件,必须把疗养生活管理做为疗养院的一项重要和经常工作。要依靠群众,实行民主管理。以疗养科(区)为单位,成立疗养生活管理委员会(简称疗委会)。 疗委会是疗养员的群众性组织,在疗养院领导下,协助疗养科(区)对疗养员进行政治思想、组织宣传和生活管理等工作,反映疗养员的意见要求,积极配合治疗。疗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由疗养员和工作人员中推选组成。疗委会以下按疗养室划分若干小组。要保持疗委会组织的健全和连续性等。 疗休养要职工满一年吗 疗休养要职工满一年。职工疗休养是劳动者休生养息的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赋予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职工参加疗休养按职工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三年一次(在第三年安排);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二年一次(在第二年安排);已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一年一次。职工疗休养假期原则上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休假时间(含往返途中),疗休养时间与当年度的年休假时间相抵。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中规定什么总工会负责免费培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 地方总工会负责免费培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十二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具备履职能力; (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四)奉公守法,清正廉洁。 地方总工会负责免费培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因任职期满或者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原因,不再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收回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名单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