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
释义 | 一、母亲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2、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男方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在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上,男方出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 因此,男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应该努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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