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原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固原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有哪些 1、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告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转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和湿地管理处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性核查,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草种生产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现场查验。 3、决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和湿地管理处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4、送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告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根据草原和湿地管理处拟批审签核发证件。 二、固原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 《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1号修订) 第十九条主要草种的商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草种生产许可证由草种生产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一条申请领取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草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三)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四)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和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五)草种晒场情况介绍或草种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六)草种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七)草种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八)草种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九)品种特性介绍。 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草种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三、固原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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