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吊销未注销的企业处理方式:解散企业,并在吊销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如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清算义务人等怠于行使清算职责,将会承担造成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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