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年人改名字一般是不会通过的。 改名字的申请书交上去后,不是一般都批准,还需要相关部门审核以后才知道是否通过的。对于户籍名字更改,公民提交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以后,户籍部门需要由办理人员审批再到上一级部门审批通过以后,才可以办理完成名字更改的,因此只收取了申请资料并不代表批准更改名字。 居民更改姓名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个人申请; 2、承诺书(成年人); 3、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审批表;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改名字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综上所述,人的姓氏可以更改,但不能随便更改,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公民取任何名字并不是不受约束。公民行使姓名权除法律规定外,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