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发票办理”菜单,点击“发票网上申领(上门取票和就近取票适用)”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1.选择领票人,选择后领票人联系电话和证件号码将自动带出,若领票人信息带出不完整或错误请至发票票种核定进行变更。 2.选择提货方式(目前只能大厅领票)。对于可以就近取票的企业,可选择“(主管分局)上门取票”和“(非主管分局)就近取票”两种方式。需就近取票的纳税人可在取票类型中选择“(非主管分局)就近取票”等等。 第二步:审核签名。 确认上述需要申领的发票信息无误后输入CA密码进行数字签名。 第三步:打印预约单和提货单。 第四步:办结。 纳税人至主管税务机关或预约的全市通办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后,至网上税务局“我要查询-领票查询”进行办结。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