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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赔偿诉讼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释义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对各自所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也即通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这是程序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另一方面在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不明的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败诉风险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
    因此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以举证责任倒置为例外。
    行政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强制措施期间因赔偿义务机关造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与其他案件相似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行政赔偿诉讼如何举证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的区别有:
    1、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
    2、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等其他权利的侵犯。
    3、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予审查。此外行政复议法对复议的申请范围作了扩大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全面的保护。
    4、征收行政诉讼和征收行政复议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处理办法有: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诉讼赔偿如何立案
    登记立案。
    
     该内容由 刘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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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