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人的异议应当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异议以及15日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均无效。债务人针对债务是否存在以及债务数额的大小提出的不同主张,应当构成债务人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