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事人身份为警察。2.生活作风有问题,违反风序良俗或明文规定。3.做出违反座位警察身份的事。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八条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