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客体是指我国 刑法 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庆系,包括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 《刑法》第十七条02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 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