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是公安系统的一个警种,但是和交警大不一样,因为消防是现役编制的。 公安系统有三个现役警种,分别是边防部队、消防部队、警卫部队,这三个警种统称“公安现役部队”、全部列入武装警察序列(公安边、消、警又称“武警边、消、警”,实际上和武警部队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只是列入武警序列、接受武警的军事指导)。 其中消防部队的最高机关是公安部消防局(部七局)、省级行政区设公安消防总队。 地市级行政区设公安消防支队(武警消防支队、市局消防分局,市局和总队共同管理)、区县设公安消防大队(武警消防大队,支队直管)、大队下设若干中队、中队以下是排。 消防属于公安系统,消防一般都只武警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 武警消防部队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 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武警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消防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工资服装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