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到湖州市车管所(长兴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118号大厅6-9号等受理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领取注销凭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超过规定时间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或者70周岁以上持有不适合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八)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这8种情形,都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其驾驶证。 (九)实习期扣12分的,注销其实习驾驶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