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要几个以上才有效 |
释义 | 证人要几个以上才有效,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特定的法律要求和具体的证据要求。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域,只需要一个证人的证言就足以构成证据。而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域,需要两个或更多证人的证言才能被视为证据。 除了数量外,证人提供的证言必须是可信的,并且必须在法庭上经过适当的质证和交叉考试。如果证人的证言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它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可靠的,并被排除在证据范围之外。 总的来说,在所有司法管辖区域中,证据的质量比证据的数量更为重要。因此,如果您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您应该正确地回答问题并尽可能清楚地阐述您所知道的事实。通过提供可靠的证言,即使只有一个证人也可以对案件产生积极的影响。 哪些人不能做证人? 以下人员不能作为证人: 1.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从案件中获得利益或受到损失,就不能作为证人。 2.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的人:例如,证人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配偶、兄弟姐妹、朋友等,这些人也不能作为证人,因为他们可能会受到情感、利益等方面的影响,不利于证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因为他们无法理解法律意义和后果,不能对案件作出真实、可信的证言。 4.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医等司法工作人员:他们在案件审理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不应该兼任证人。 5.证人本人拒绝作证:如果证人本人拒绝作证,就不能强制其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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