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疑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
释义 | 搜集证据,到医院复印与治理有关的所有资料医疗单据,病例等。和医院协商不成,写好申请书,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如何有效地收集医疗事故的证据材料 按照以下方式收集医疗事故的证据材料: 1、拍照取证,保存原始证据,如反映事故情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2、收集病历卡,病史治疗记录,保留就医过程资料。 3、调取医院电子视频录音录像。 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获取鉴定报告。 5、询问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6、封存病例。 二、出了医疗事故怎么向医院索赔 出了医疗事故的向医院索赔有以下方法。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当事人及其家属也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受害者就可以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怎样举证 医疗机构举证内容包括:(一)对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或损害事实与其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证明;(二)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第三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四)医疗机构不仅要举出相应的证据,同时也要提供相应的参照物。加医疗机构证明自己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等,就要举出相应的条款作参照物与病历中资料相对照。加医疗机构证明自己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等,就要举出相应的条款作参照物与病例中资料相对照。受害人举证的内容包括:(一)证明其住院期间受到损害的事实。1、受害人的病历和相关票据;2、受害人上年度平均工资;3、医院所在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医院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受害人死亡或丧失能力居民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6、受害人交通费凭证和住宿费凭证。(二)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证据。1、身体受到损害后所造成的后果;2、医院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3、医院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情况;4、构成伤残,还必须提供权威部门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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